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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 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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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8 10: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竹影横阶 于 2022-10-8 10:39 编辑

发行人与客户关于运费一般约定为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关于运费一般约定为供应商承担,因此发行人发生的运输费用主要为将公司产 品运输至客户现场的费用。

请发行人: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发行人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结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模拟并说明运输费列报对财务报表和相关指标的影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发行人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 用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此外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018》,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发行人向客户销售并负责运输,在客户确认收货并出具验收单后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发行人的运输活动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发行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必要活动。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销售费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因此,2019 年,公司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属于履约成本的一部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但同时考虑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财务数据可比性的需要,2020 年和 2021 年仍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经公开信息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北摩高科(002985)、 捷强装备(300875)等关于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和发行人一致,不存在差异。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相关要求,符合行业惯例。

(二)模拟并说明运输费列报对财务报表和相关指标的影响

如将运输费列报调整至营业成本,模拟测算对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和相关指标影响如下:

1.png


若将 2020 年和 2021 年运输费用计入当期成本,发行人毛利率仅分别下降 0.36 个百分点和 0.29 个百分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综上,发行人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运输费的模拟调整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按照新收入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规定,运输活动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是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因此,运输费是产品销售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应当计入营业成本。由于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运输费应当分摊计入产品销售成本。如果运输活动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当单列运输服务的收入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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