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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umbo 于 2022-10-10 19:50 编辑
问题1.2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1)发出商品金额占存货金额的比重相对 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1,950.64万元' 3,076.06万元' 5,705.25万元和5,533.18万元;(2)报告期内,发行人真空脱脂烧结炉'连续 脱脂烧结炉' 碳化硅晶体生长炉的产量全部大于销量;(3)发行人产品主要以 标准化产品为主,少数情况下会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定制开发或者技术调 整;(4)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传感器类'高温及绝热类' 电气元件类' 真空元件类和组件类。
请发行人说明:(1)在发行人产品以标准化产品为主的情况下,报告期发 出商品逐年上升的原因,发出商品金额占存货比重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 行人产品发出后至验收主要经过的环节、对应的单据情况;统计分析发行人的 产品从获取订单' 生产、发出到验收的时间分布,并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2)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发出商品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产品类 别和台数、具体发出时长、状态及所处位置、尚未通过验收的原因,期后结转 时间,是否存在发出时间较长仍未验收等异常情形;发行人的发出商品是否均 有物流、出库记录;(3)存货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 否存在较大差异;存货金额、成本、采购金额之间的匹配关系;(4)报告期内 各类别存货增长的具体原因,结合订单增长等予以针对性的分析;在产品和产 成品对应的细分种类和台数,订单支持比例;原材料的主要类别、金额、库龄, 在收入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原材料金额比较稳定的原因,在2021年9月大幅上升 的原因;(5)报告期各期产量持续大于销量的原因,结合产品的更新迭代,分 析是否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各期跌价计提比例及与同行业比较;(6) 发行人原材料间是否存在配比关系,如筒体、石墨件等,并进行分析。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 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会计差错更正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过程(包括开 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步骤)及获得的核查证据,如何判断报告期各期末存 货账面金额如实反应货物实际情况,相关核查措施是否足以得出报告期各期末 发行人存货真实、准确、完整的意见及结论;(3)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 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方法及监盘结论;(4)说明对发出商品的核查过程、依 据和结论;(5)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存货跌价准备是 否充分计提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在发行人产品以标准化产品为主的情况下,报告期发出商品逐年上 升的原因,发出商品金额占存货比重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产品发出 后至验收主要经过的环节、对应的单据情况;统计分析发行人的产品从获取订 单、生产、发出到验收的时间分布,并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1、在发行人产品以标准化为主的情况下,报告期发出商品逐年上升的原因, 发出商品金额占存货比重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报告期发出商品逐年上升的原因
公司设备虽以标准化产品为主,但设备的技术含量较高,需承担安装调试 义务,以及客户需要进行稳定性生产期验证,从发货到收入确认需经历一定期 间。随着销售量和在手订单的增长,发出商品呈增长趋势。
回复表格略……
二、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査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库存核算与业务记录脱节产生的背景;了解差错发现的过程及差 错更正的具体原因;了解差错更正前后公司使用的财务核算系统;
(2) 了解差错更正过程,对存货调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结合采 购业务数据、生产业务数据、销售业务数据和期后结转情况评价报告期各期末 存货的真实性和存在性;
(3) 了解差错更正前后采购、仓储、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环节的具体过程和 留痕单据及规范时点;
(4) 核查存货差错更正前后细分类别的调整金额及数量,并就库存数量与 仓储面积进行匹配性分析;
(5) 对差错更正的金额及过程进行细节分析,并核实与客户和供应商是否 形成对账机制;
(6) 了解并分析公司发出商品逐年上升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 较分析;了解公司产品从发出到验收所需经历的环节和对应的业务单据;统计 分析各大类产品从获取订单、生产、发出到验收的时间分布,分析其合理性;
(7) 统计报告期各期主要发出商品情况,了解其尚未验收的原因及期后结 转情况,检查是否有相应的物流和出库记录;
(8) 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况;统 计分析存货金额、成本和采购金额之间是否匹配;
(9) 结合在手订单,分析报告期内各类存货增长的原因;统计分析在产品 和产成品的订单支持比;了解并分析2021年原材料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0) 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11) 统计分析不同产品主要原材料间是否存在配比关系。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 公司库存差错更正的具体时间发生在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进行存 货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背景具有合理性;公司具有健全、独立、统一的财务核算 系统;
(2) 因生产地集中、生产组织方式较简单、产品体积大、总产量较少、业 务量数据与关键业务单据较为完备,通过重新录入与计算,可保障更正后的财 务数据真实反映实际库存;
(3) 用友U8 ERP上线运行后,库存基于业务记录进行核算,账面金额可 真实反映实际库存;
(4)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条件的改善,公司厂房面积在逐年增加, 仓储面积也在增加,具有匹配性;
(5) 公司库存差错更正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客户和供应商已形成常态化对 账机制;
(6) 受公司业务规模及期末在手订单的影响,公司发出商品有所上升,具 有合理性;对于产品为设备的企业而言,从设备发出到收入确认需经历安装、 调试和验收等环节,故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重相对较高,符合行业惯例;公司 产品从获取订单、生产、发出到验收的时间分布与自身的业务特征相匹配,不 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7) 除客户自提或发行人自行送货外,公司的发出商品均有对应的物流和 出库记录;发出尚未验收的产品均有其业务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8) 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存货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存在较大 差异,发行人处于中位数水平;
(9) 报告期内各类存货增长具有其业务合理性;受碳化硅炉量产和部分物 料采购周期延长的影响,公司增加了材料的备库采购,致使2021年末原材料较 大幅度增长;
(10)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备库”的策略,导致报告期各期产量会略 大于销量,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处 于中位数水平;
(11) 公司主要物料的领用量与产品产出量之间存在配比关系。
(二)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会计差错更正执行的核査程序、核査过 程(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步骤)及获得的核查证据,如何判断报告 期各期末存货账面金额如实反应货物实际情况,相关核查措施是否足以得出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真实、准确、完整的意见及结论
基于长远规范发展的考虑,恒普真空于2018年6月启动自有厂房的建设工 作,于2019年1月启动ERP采购调研工作。
公司管理层历来知悉库存核算存在不足与差错,在决定启动IPO工作后,加快了纠错与规范的进程。2020年10月10日,恒普真空与杭州优巴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签订《用友产品销售合同》《用友实施合同》。同时,公司成立以总经 理徐文立牵头的ERP工作组,跨部门集中联合办公,用友项目组与相关中介机 构项目组现场提供指导服务,推进ERP上线工作和过往库存数据的重新梳理工 作。库存差错的具体更正时间发生在2020年第四季度。
用友U8ERP于2021年1月完成上线数据录入和试运行,于2021年6月正 式验收运行。
因生产地集中、生产组织方式较简单、产品体积大、总产量较少、业务量 数据与关键业务单据较为完备,通过重新录入与计算,可保障更正后的财务数 据真实反映实际库存。
相关核查程序、核查过程及获取的证据如下:
1、 了解存货差错产生的业务背景,评估差错更正的可行性;
2、 检查采购订单、送货单、进项发票、生产工单、BOM表、生产检查单、 运输单、发货清单、验收单等业务文件的完整性;
3、 检查“库管大师”记录、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4、 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库存数量进行实地盘点与实施监盘工作;
5、 把经检查确认后的数据重新录入财务核算系统进行运算,生成收发存数 量金额明细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经会计差错更正后,报告期各期末 存货账面金额如实反映货物实际情况,公司各期末的存货真实、准确、完整。
(三)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方法及监盘结论
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存货监盘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监盘方法 | 实地监盘 | 实地监盘 | 未执行 | 监盘范围 | 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 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 监盘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监盘地点 | 慈溪高新厂区 | 慈溪高新厂区 |
| 监盘人员 | 审计、券商及律师 | 审计、券商及律师 | 存货余额(不含发出商品) | 14,990.31 | 6,783.75 | 抽盘金额 | 11,170.26 | 5,395.17 |
| 抽盘比例 | 74.52% | 79.53% |
| 监盘结论 | 公司期末存货盘点记录完 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 确,不存在重大毁损、陈 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 公司期末存货盘点记录完 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 确,不存在重大毁损、陈 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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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对发出商品的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1、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过程及依据如下: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发出商品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包括函证、细 节测试、期后结转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1) 获取发出商品台账,对各期末主要发出商品所在的客户进行函证;
(2) 抽查了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客户的发出商品确认凭证,包括销售订单、 设备发货清单、运输单、安装调试记录、期后验收单等;
(3) 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发出商品期后结转确认收入明细表及对应的开票和 收款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真实、准确。
(五)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 分计提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结合本回复前述保荐机构和申报会 计师执行的相关核查程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真实、准确、完整,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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