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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过程中常见社保公积金问题及规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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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2 17: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lain.proust 于 2022-10-12 17:25 编辑

对于拟上市企业社保和公积金瑕疵的容忍程度,并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一般要结合企业质量及审核时的风向等来综合判断。如果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好、合规程度越高,对社保和公积金问题的容忍程度也就越高;如果企业盈利能力较弱,自身合规性较差,对社保和公积金问题的容忍度就会降低。

一、法律规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发行人在主板上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发行人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需满足: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规定虽然没有明确将社保、公积金包含在内,但结合条款的表述及立法的本意不难得出社保、公积金亦应包含在内。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的规定为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参考主板的规定可以将其理解为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及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第三十七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公司如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或公积金登记的,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均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社保由《社会保险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国务院颁布。同时公积金具有福利的性质,所以对于公积金的问题,审核一般比社保问题更宽容一些。

二、社保公积金常见问题及相关案例

(一)社保、公积金未全员覆盖

1.问题分析

《社会保险法》是法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均具有强制性,因此社保和公积金,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是必须全员缴纳的。公积金具有福利的性质,相比社保审核尺度相对宽松一些。最近几年IPO对社保和公积金覆盖率的要求有逐渐严格的趋势,目前实务中拟上市企业一般要求社保覆盖比例达到90%,公积金覆盖比例达到80%。因此拟上市企业要在报告期内逐步提高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并在申报时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未缴纳人员要进行分析未缴纳原因,最后由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进行兜底。在对社保未缴纳人员进行分析原因时,可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农村户籍员工已在户籍地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愿意在公司重复购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因此,农民工参加新农合、新农保是可以替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符合我国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对于农村籍员工,企业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2)员工在外参保不愿调入的。

(3)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返聘员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企业与其按劳务关系处理,不用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

(4)正在办理手续暂时未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手续办理期限均为入职后30天。

(5)实习生无需缴纳。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企业与实习生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

(6)劳务派遣人员由派遣单位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公积金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所以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不用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

(7)非全日制用工无需缴纳。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薪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8)外籍员工身份特殊性。实践中很多外籍人员不愿在中国缴纳社保。同时,并没有需要为外籍员工强制购买公积金的法律规定。

2.相关案例

(1)新大正(已上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控股子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社保公积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为17,673人,其中退休返聘人员6,442人,非全日制用工721人,应缴社会保险人数为10,510人,城镇保险缴纳人数7,849人,“双农保”纳人数1,675人,社保覆盖率为90.62%。应缴纳公积金人数10510人,已缴纳公积金人数4411报告期内,公积金覆盖率为41.97%。

(2)老乡鸡(审核中)

报告期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1.png
2021年末,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各类原因涉及人数如下表所示:
1.png
2021年年末,退休返聘人员及正常缴纳社保员工的人数合计为13,662人,占报告期末正式员工人数的比例为94.20%;退休返聘人员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的人数合计为13,524人,占报告期末正式员工人数的比例为93.25%。

发行人及其有员工的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均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曾因违反有关劳动用工或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有员工的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均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被追缴或被处罚的情形。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束从轩、张琼、束小龙、董雪、束文出具《承诺函》。

(二)社保、公积金由第三方代缴

1.问题分析

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业务比较分散,遍布多个省份,从经营管理的角度来说,没有必要在有业务的区域都设立分子公司,仅设立办事机构即可。办事机构的员工往往是业务人员或者技术人员等,这些人员的稳定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不适合采用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形式。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与员工个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公司需要妥善解决,因此社保代缴这种形式就产生了,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第三方代缴社保和公积金,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员工更加稳定,成本更低,从员工的角度来来说更有归属感,切身利益也得到了保障。

第三方代缴社保和公积金问题之前在上市审核中并未受到过多关注,是最近两年审核中开始受到关注,讨论也比较多。尤其是从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就包括: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保代缴就是虚构劳动关系情形,是被明确禁止的。目前全国正在整治社保代缴问题,在这个背景下今年关于社保和公积金代缴问题的审核会更加严格。

2.相关案例

(1)科威尔(已上市)

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比例分别为1.6%、14.07%、0.74%,发行人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成立深圳分公司,2018年10月30日成立西安分公司,2018年12月13日成立北京分公司,2019年2月20日成立上海分公司,2019年4月12日成立南京分公司,并由各分公司独立开设社保及公积金账户为相关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2)新点软件(已上市)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第三方缴纳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32.23%、33.70%、33.82%和19.52%。2019年下半年开始,公司确立了通过各地分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的方式为部分员工以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整改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经通过该等方式有效的降低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缴比例,未来将继续通过新设分公司、子公司的方式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缴比例。

(3)英方软件(已过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2019至2021年员工人数分别为311、358、439人,缴纳社保比例分别为96.14%、95.53%和97.27%,通过无关联的第三方代缴社保比例分别为41.80%、31.28%和33.71%。截至2022 年4 月30 日,发行人无关联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比例已下降至24.66%。但是监管机构对这一比例并不认可,在第二次问询回复的时候,发行人继续设立分公司继续解决这个问题,预计可以将比例降至3%左右。

(三)社保公积金未足额缴纳

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原则上是按照实发工资额,实务中大部分拟上市企业均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下限进行缴纳,目前上市审核中按照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下限缴纳只要测算对业绩影响以及取得合规证明也是允许的。

(四)其他问题

实务中还存在公司没有及时(用工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缴纳险种不够、因社保公积金引发劳动纠纷等情形,只要公司如实披露、积极整改通常不构成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社保、公积金问题规范思路

1.及时办理开户登记。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无论是否开始实际缴纳社保、公积金,应注意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开户。

2.在报告期内逐步提高缴纳人数、缴纳标准。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才能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3.逐步降低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比例,主要方式包括设立分子公司、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目前全国正在整治社保代缴问题,在这个背景下今年关于社保和公积金代缴问题的审核会更加严格,因此建议至少将第三方代缴的比例降至5%以下。

4.如涉及到劳务派遣,应确保劳务派遣合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5.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在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承诺函,明确自愿不缴纳的理由,同时强调不会因此而追究公司任何责任,亦不会因此与公司发生纠纷。虽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法通过约定免除,但实务有不少案例对承诺的效力予以肯定。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再11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虽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在职工自愿放弃,不予办理的情况下,其再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6.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对于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单独购买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7.说明未缴纳的合理原因和背景。公司可以从农民工参加农村社保、退休人员返聘、员工在其他地方参保等角度对未缴纳的员工进行分类和确认。

8.由社保、公积金主管政府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证明公司不存在违法社保、公积金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或者即使存在行政处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9.测算若出现补缴、处罚等情形涉及的金额并说明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10.实际控制人出具兜底《承诺函》,例如“如公司因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而遭受任何处罚、损失或员工索赔,或应有权部门要求需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际控制人愿承担该等责任,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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