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联 | 业绩目标及补偿 | 若发行人没有完成三年累计净利润的承诺目标(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3,000万元,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7,500万元(3,000+4,500万元),2021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5,000 万元(3,000+4,500+7,500万元)),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进行现金补偿。 | 自发行人向江苏证监局报送IPO上市辅导验收文件时(以IPO辅导验收文件签署日为准)自行终止。 | 如出现发行人IPO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情况,或出现发行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而被审核机关中止IPO审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侦查结果对发行人IPO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相关对赌安排将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