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发行人 A 公司先后两次大比例向数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首次申报文件显示,激励对象出资款主要为自有资金,另有部分出资款自 A 公司实际控制人处借入。现场检查发现,首次申报材料所称的激励对象“自有资金”均来自于实际控制人,主要通过向其亲属大额转账,并由亲属代为取现、打款等方式借予激励对象。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了实际控制人的银
【案例背景】
发行人 A 主要从事高端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高档数控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A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是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整机,为航空、航天、燃机、军工等领域提供国产的高端装备或高档数控系统的验证,其中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占比较高。无形资产确认的时点为研发样机制造成功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无形资产为非专利技术。
发行人 B 研发管线涵盖多个疫苗品种,其产品包括一类生物制品和非一类生物制品。B 公司申报时,对于一类生物制品,在获得药物监管机构的新药批准文件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五项条件时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于非一类生物制品,在实质开展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五项条件时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审核过程中,公司将非一类生物制品的资本化时点调整为“在实质开展Ⅲ 期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五项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
发行人 C 为采用 Fabless 模式的半导体芯片设计企业,研发支出的主要构成为人工薪酬。C 公司报告期前未对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制定了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并将该标准追溯适用于报告期内的研发项目、部分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对净利润影响重大。C 公司披露仅允许开发难度在中等及以上的研发项目资本化。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部分研发项目流程性文件中未定义项目难度,部分开发难度为易的项目也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实际执行情况与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不一致。对于研发人员薪酬,中介机构未充分核查获取研发工时填报、分摊、审批等流程性文件。
发行人 A 作为装备制造企业,从外部专家评审、项目方案后续情况和研发产品的市场需求等方面论证了公司的研发资本化符合各项条件,结合相关内部控制情况,审核中认可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发行人 B 作为生物医药企业,在论证研发资本化条件时,需要结合研发项目类型充分考虑其获批上市的可能性,在获批上市仍有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原则上认为不满足完成无形资产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的条件。发行人 C 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瑕疵,相关原始依据不完整,原则上认为不满足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的条件。
案例2:生物资产会计核算方式的差异原因及比较分析 【案例背景】
发行人 N 主要提供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产品和技术服务, 提供的产品及技术服务主要以小鼠、大鼠为载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使用实验动物,但其财务报表中未见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列报。
发行人 J 的业务与 N 相同,其财务报表中列示了生产性生物资产,且存货中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发行人将繁殖鼠和库存鼠分别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案例解析】 因产销模式不同, N 公司和 J 公司对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存在一定差异, 导致了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 N 公司和 J 公司的产销模式不尽相同且各有利弊。J 公司业务中包括各类标准化基因编辑小鼠和基础品系小鼠,相关小鼠以种群方式保有,待订单出现后直接销售,即存栏待售、先产后销。基于先产后销模式, J 公司为维持存栏待售种群数量,需要保有一定数量的养殖种鼠,专用于生产特定品种的存栏待售小鼠。N 公司在执行标准化小鼠业务过程中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即在收到客户订单之后,主要通过胚胎复苏等方式,实现标准化小鼠的生产及交付,而不存在维持存栏待售小鼠种群的情 况。同时,因为未设置存栏待售小鼠种群,发行人亦不存在维持存栏待售种群所需的生殖种鼠。以产定销模式下需长期保有存栏待售小鼠种群,优点在于产品交付周期快,缺点在于如果发生对于销售预期的误判,可能导致小鼠因超过客户指定的周龄而滞
销。两家公司选择不同产销模式也是考虑了笼位资源、 技术含量及产品附加值等自身因素。
二是因产销模式不同导致会计核算存在差异。J 公司和 N 公司不同的产销模式,直接导致了两家公司对生物资产会计核算的不同。其中 J 公司对于存栏待售的库存小鼠,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对于养殖种鼠,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而 N 公司因不存在待售小鼠和生殖种鼠, 则未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