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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案例:口罩业务具有特殊性和偶发性,相关收益是否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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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08: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ana 于 2022-10-14 08:52 编辑

问题 6:关于口罩业务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未来除非类似新冠防疫需求使客户需求大幅增长,发行人预计未来将不再从事口罩材料产品业务。

请发行人:

(1)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2021年截止目前口罩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2)说明在口罩材料产品并非发行人原有产品且预期销售可持续性不强、业务性质具有特殊性和偶发性的情况下,相关收益是否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2021年截止目前口罩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之“(五)不再从事疫情防控用口罩材料业务对业绩影响的风险”修改和补充披露了如下楷体加粗部分内容,并在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提示: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发行人利用自身的产能、技术等优势,开发、生产和销售疫情防控用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2020年度,公司口罩材料产品收入6,422.29万元,毛利率为74.05%,是发行人2020年利润的重要来源,若直接扣除口罩材料业务(不考虑口罩材料对原有产能等资源的挤占的近似计算),2020年净利润将有较大幅度下降,具体对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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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除非类似新冠防疫等使客户需求大幅增长,公司预计将不再从事口罩材料业务,若公司原有产品业务发展不及预期或不足抵补口罩材料业务对业绩的贡献,公司存在短期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以及后续期间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公司口罩材料产品收入6,422.29万元,实现毛利4,755.96万元,2021年1-4月,发行人口罩产品销售收入60.51万元,实现毛利6.60万元(2021年1-4月及2021年4月底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下同)。因考虑专注原有产品需要,2021年1-4月,发行人口罩材料产品仅对已有“纳米布”材料存货进行覆膜处理,生产成本5.69万元,未来,除对现有材料存货进行一定必要加工外,除非类似新冠防疫需求使客户需求大幅增长,发行人预计未来将不再从事口罩材料产品业务。

发行人口罩材料产品主要材料为低克重覆膜无纺过滤布产品,主要部分系发行人主要基于原有产品部分设备、技术等进行一定调整和改造而实施生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口罩专用设备余额为34.27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2021年1-4月,公司未再新增口罩产品专用设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口罩材料产品存货余额515.04万元,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减值准备156.07万元,存货账面价值358.97万元,2021年4月30日,公司口罩产品相关存货余额466.07万元,账面价值309.9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口罩材料销售应收账款余额144.00万元,期限1个月以内,2021年4月底,应收账款余额为144.00万元,期限4个月,系与前述为同一笔应收账款,目前暂未到约定付款期限。

综上,未来除非类似新冠防疫等使客户需求大幅增长,公司消化当前相关存货后,预计将不再从事口罩材料业务,若公司原有产品业务发展不及预期或不足抵补口罩材料业务对业绩的贡献,公司存在短期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以及后续 期间业绩下滑的风险。同时,公司亦存在后续期间存货及应收账款减值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说明在口罩材料产品并非发行人原有产品且预期销售可持续性不强、业务性质具有特殊性和偶发性的情况下,相关收益是否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一)关于业务性质是否具有特殊性

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是公司无纺滤布产品中克重(单位面积材料重量)范围100g/平米以内的一类可应用于口罩生产(主要用作KN95等口罩材料,区别于熔喷布口罩)的低克重无纺滤布细分产品。

1、口罩材料产品不具特殊性

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与公司无纺滤布产品在生产、设备及研发、管理等各环节均基本相同。公司口罩材料采用与其他无纺滤布相同的针刺工艺、覆膜后处理等工艺生产,区别在于口罩材料产品克重较低,在针刺密度、频率等方面有特殊要求,覆PTFE膜工艺需要特别参数把握以保证覆膜质量;其次,公司口罩产品因与其他无纺产品类似,亦使用PP纤维和PTFE膜等材料,与其他产品共用针刺和覆膜设备,在原材料和生产管理方面与其他无纺产品一致;同时,因口罩产品本系低克重无纺滤布产品,在产品研发方面,研发人员、设备使用等与其他无纺产品一致。综上,口罩材料产品相对于公司其他无纺滤布产品不具特殊性。

2、口罩材料业务不具特殊性

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发,鉴于公司本身即可生产用作口罩材料的低克重无纺过滤材料,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号召和应当地政府要求,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开工生产口罩材料,公司口罩材料产品本身也是无纺滤布,其与公司其他无纺滤布产品在产品形态上不存在差异,主要只是在产品终端市场应用方面存在差异。同时,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在公司现有无纺生产线上生产,其生产制造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技术、工艺、人员和设备与公司生产其他无纺滤布均没有明显差 异,公司口罩材料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产品得到客户认可,其业务性质不具有特殊性。

综上,虽然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在细分规格上属于新产品,但其在产品类别上是无纺系列产品的一种,在业务属性上也是公司的原有业务,与口罩材料产品类似的主营业务产品亦有防护服等产品,口罩材料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特殊性。

(二)关于业务性质是否具有偶发性

1、口罩材料产品以占用其他无纺产品产线生产,本身不具特殊性

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是公司无纺滤布的一类可应用于口罩应用的细分产品,产品本身也是无纺滤布。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发,为尽快满足疫情防控口罩材料需求,公司压缩其他无纺滤布产品投产计划,集中无纺滤布产能和生产人员,优先安排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的生产,实现口罩材料产品产销快速增长;其后,随着我国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和防疫物资产能的逐步提升,口罩材料的市场供求恢复正常,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产品售价大幅回落,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经济性因素考虑而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在无纺滤布生产线上生产口罩材料产品,公司其他无纺滤布的产销逐步恢复正常。

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开发明细产品是进入新行业和开发新客户的重要方式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明细产品种类超过7,700种,覆盖行业较为广泛,产品根据客户定制化生产,公司针对新行业、新客户或新工况环境,专门研发和生产新产品,系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客户的重要方式之一,如公司曾针对钛白粉生产企业开发专用滤布,成功进入钛白粉细分市场。同时,部分产品因市场变化或产品效益等因素,生产和销售一段时间后便不再生产和销售,具有一定普遍性,例如报告期内,部分高温气体除尘客户曾对宝德纶材质产品存在一定需求,公司顺势开发宝德纶无纺布,该种产品具备芳纶无纺滤布特性,后续因相应客户大多倾向芳纶无纺产品,该产品需求规模不大等因素,该产品生产和销售一定量后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因此,公司因当时市场防疫物资短缺而生产和销售销售口罩产品,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防疫物资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计划除非特殊情况将不再从事口罩材料业务,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综上,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的产品启动生产不是通过购买新设备、采用新的技术工艺、组建新的产供销渠道实现的,其产品停止生产也不涉及公司业务的放弃或调整。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的启动生产和停止生产只是公司无纺滤布业务根据产品市场需求状况对细分产品产销投放安排的调整,是公司市场和管理的综合体现,是同一业务项下细分产品结构的调整,不是业务层面上的发生和停止,不是业务层面的偶发性业务。公司口罩材料产品业务不具有偶发性。

(三)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将口罩产品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元琛科技主营过滤材料、烟气净化系列环保产品的研发生、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工业烟气除尘滤袋和脱硝催化剂,其中滤袋生产工艺为针刺无纺。2020年度,元琛科技为应对疫情期间防护材料需求增加,新增熔喷布生产线等设备,投入熔喷布、口罩等防护用品生产,未来其有效期较短的医疗器械及许可资质到期后,元琛科技将不再从事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生产,保留民用防护用品生产,未来随着市场供应增长和竞争加剧,元琛科技在招股书中 披露未来防护用品业务将维持较小规模。元琛科技专门购置口罩等防护用品产线,生产工艺等亦与其原有产品不同,同时其产品规模化生产亦维持较短时间,元琛科技未将口罩等防护产品作为非经常损益披露。

(四)关于是否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

1、就口罩材料产品相关销售情况,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发行人经营成果分析”中,对公司口罩材料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毛利及毛利率情况作了充分的披露。

2、同时,就口罩材料产品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产品停止生产和销售的影响,公司已在招股书风险因素章节和重大事项提示中进行充分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书风险因素章节中“(五)不再从事疫情防控用口罩材料业 务对业绩影响的风险”披露风险并做重大事项提示:若直接扣除口罩材料毛利及相关直接费用,将使净利润有较大幅度下降,具体对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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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六、公司存在的其他重要事项”之 “(三)模拟编制在不发生疫情的情况下2020年度的盈利实现情况”以发行人不存在口罩产品生产和销售作为主要假设,就在不发生疫情的情况下2020年度盈利情况进行了模拟分析。通过上述披露,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销售不会对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口罩材料产品与公司其他无纺滤布产品共线生产,受公司产销投放安排调整的影响,公司未来即使没有口罩材料业务,业绩亦持续增长,口罩材料对公司未来盈利影响较小,对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判断不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口罩材料产品系公司无纺滤布产品的一种,公司亦按照下游需求安排产能和销售。在我国节能减排、环保趋严的大趋势下,公司下游市场对过滤产品需求稳定持续增长,2021年1季度及半年度(预计)收入规模较存在口罩材料销售的2020年及无口罩材料销售的2019年的相应期间均持续增长,相应利润水平亦总体呈增长趋势,因此,即使没有口罩材料产品产销,公司未来收入规模和业绩亦持续增长,符合行业和公司业务发展趋势,口罩材料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投资者对业绩趋势判断产生重要影响。

(1)公司2021年1季度业绩较2020年1季度和2019年1季度持续增长

随着我国疫情的有效控制和市场供求的逐步平衡,发行人2021年口罩业务规模很小,对2021年业绩影响极小,公司2021年1季度收入及净利润较2020年1季度和2019年1季度收入和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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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口罩材料产品是发行人2020年度主营业务产品的组成部分,公司2021年1季度业绩不仅较2019年1季度实现增长,较2020年1季度亦实现增长,整体业绩符合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发展趋势,口罩材料业务对未来业绩影响不大。

(2)2021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与2020年1-6月和2019年1-6月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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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1-6月预计营业收入33,467.26万元,较2020年1-6月和2019年1-6月分别增长25.64%和61.43%;2021年1-6月预计净利润4,154.94万元, 较2019年1-6月增长56.11%,而较2020年1-6月下降26.80%,主要因2020年上半年我国口罩产品供需失衡,公司2020上半年口罩材料产品收入6,164.17万元,虽然规模不大,但毛利率高达76.11%,对利润贡献较大。即使2021 年口罩材料销售很少,公司2021年中期业绩较2019年和2020年总体亦呈稳定增长趋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口罩材料对公司未来业绩无重大影响,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情况的判断;另一方面,口罩材料作为公司无纺滤布明细产品之一,若将其相关利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披露,将大幅减少公司无纺滤布2020年经常性的经营业绩水平,并将使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较2020年度的增长幅度放大,可能会对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口罩产品作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其相应利润作为经常性损益有利于呈现公司业绩正常发展趋势。

综上,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在产品类别上仍属于公司原有产品的一种,在业务属性上也是公司的原有业务,其业务性质不具有特殊性。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的预期销售可持续性不强,是其作为一类细分产品的销售可持续性不强,不是其作为一类业务的可持续性不强,相关业务的性质并不具有偶发性;发行人2021年口罩材料产品销售规模极小,亦保持了对2019年和2020年相应期间的业绩持续增长,口罩产品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和不对投资者判断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公司纳米膜口罩材料产品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相关收益不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口罩产品相关明细,与发行人高管及技术人员谈话。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口罩材料产品相关收益作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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