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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体外发放工资均在申报前一次性补充缴纳,补税金额超过了省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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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11: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1月14日晚,北京睿智融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首发上市相关资料中披露,公司曾通过关联方支付员工部分薪酬,上市前公司进行了规范整改,补缴了个税。在补税时,公司将以前年度的少缴税额一次性在2020年度缴纳,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导致适用了较高的税率,其结果是补缴的税款高于当初少缴的税款。陇上税语将主要内容节选及整理如下:

一、关联方替发行人代垫工资费用的背景

报告期各期,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费用金额分别为132.75万元、247.13万元、262.24万元和0万元。关联方替发行人代垫工资费用主要有以下原因:

情形一:2018年-2020年公司薪酬制度处于持续完善中,按照原有薪酬制度项下的薪资发放模式难以完全匹配部分员工实际付出的劳动量,因而导致部分员工提出增加工资及奖金的情况;

情形二:公司部分员工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较高,希望能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

情形三:公司部分员工因公司业务招待需求,发生因个人采购等情形而无法开具发票而产生的日常接待费用等。

公司管理层已认识到2018年-2020年内控管理的不足,并已对上述情形进行了规范整改。上述体外发放员工工资、费用报销款项等情形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入账,相关在职员工已补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至今,公司未再发生体外代垫工资费用等内控不规范情形。

二、相关员工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在关联方处领取薪酬情况

对于情形一员工,入职发行人后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形,相关员工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在关联方处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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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薪酬统计均未包含公司为发行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由上表可知,谢伊南、段星星、郑少阳、王学雯、王永莉、葛函东6 人 2020年薪酬较2019 年增加较多,具体变动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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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对于情形一员工,除谢伊南由于2020年12月升职为财务总监,导致2020年薪酬相较同行业公司同等岗位较低,段星星、王永莉由于2020年业绩较为突出,奖金提成较高,导致2020年薪酬高于同行业公司外,其他员工合计薪酬水平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聘相应岗位的薪资水平期间,具有合理性。

三、相关员工减少的个税金额及补交税额

报告期内,情形二相关员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减少个税缴纳金额及补交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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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员工已补交个人所得税。公司员工补交个人所得税金额高于以前年度减少个税缴纳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2018年-2020年体外发放工资均在2020年一次性补充缴纳,个人所得税执行超额累进税率,导致补交金额大于以前年度减少个税缴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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