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iyo 于 2022-10-15 21:49 编辑
缘起:某公司因为废料收入问题拒不回答交易所问询被发监管函,自此之后,废料收入去哪儿啦?这个问题就成了很多工业生产型企业的必问问题,本文选取了4个相关的反馈及回复,供大家参考。
6月2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公布对江苏安凯特的监管函,对该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江苏安凯特创业板IPO申请于2020年11月19日获得上市委审议通过,2021年1月29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上市申报文件,深交所于2021年2月1日作出终止审核决定。
过会后撤回的原因竟然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回答深交所的一个问题:2020年12 月 15 日,深交所要求公司就报告期内是否将废旧电极处置收入全部入账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要求于2020 年 12 月 29 日前回复。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且未说明理由,迟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方提交延期申请拟于 1月 21 日回复,但公司并未于 1 月 21 日前予以回复且未说明理由。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实际上是在回复截止日期前两天向深交所递交了撤回申请。
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所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2020 年 11 月 19 日,你公司的首发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在对你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2020 年 12 月 15 日,本所要求你公司就报告期内是否将废旧电极处置收入全部入账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要求于2020 年 12 月 29 日前回复。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且未说明理由,迟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方提交延期申请拟于 1月 21 日回复,但你公司并未于 1 月 21 日前予以回复且未说明理由。2021 年 1 月 29 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本所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作出终止审核决定。
你公司作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及时、逐项回复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问询,相应补充或者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 8 :关于废料收入
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公司废料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铜材、废焊带、锡渣等生产废料,以及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技术更新等原因导致的报废品。 2018-2020 年,公司废料销售收入分别为 428.60 万元、 832.51 万元及527.78 万元,存在一定波动。 2020 年发行人的废料处置客户仅为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 1 ) 2020 年 MBB 产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废料率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报废品的废料率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 2 ) 2020 年废料出售的询价情况,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对其他供应商报价与发行人的报价差异及原因和合理性,双方合作的定价公允性。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废料销售客户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回复】
一、2020年MBB产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废料率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报废品的废料率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一)2020年MBB产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废料率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其他业务收入分析”予以补充披露。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量及生产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期间 | 产量① | 生产废料数量② | 合计 (①+②) | 废料率 ②/(①+②) | 铜材及焊带 | 废锡渣 | 2018年 | 8,535.34 | 74.56 | 14.25 | 8,624.15 | 1.03% | 2019年 | 9,064.34 | 121.21 | 15.92 | 9,201.47 | 1.49% | 2020年 | 12,343.16 | 117.58 | 21.18 | 12,481.92 | 1.11% |
2020年,公司MBB焊带产量为7,244.83吨,较2019年的1,435.38吨增长5,809.45吨。公司MBB焊带生产废料率约为1%,由于MBB焊带产品大幅增长,2020年公司MBB焊带生产废料数量约69吨,较2019年增长约55吨。尽管MBB焊带废料数量显著增长,但2020年公司生产废料总数为138.76吨,仅较2019年增长1.63吨,废料率由2019的1.49%下降至1.11%,主要原因系:①2020年,公司冲孔焊带产量为5.02吨,较2019年15.74吨大幅下降,当年因生产冲孔焊带产生的废料为3.24吨,较2019年减少约28吨;②公司对汇流焊带生产方式进行优化,使得因生产设备冷机启动而产生的废料数量有所下降;2020年汇流焊带(不含冲孔焊带)废料率约为1.3%,较2019年下降约1.2个百分点,汇流焊带(不含冲孔焊带)产生的废料数量较2019年减少约9吨;③2020年公司互连焊带(不含MBB焊带)产量为2,948.92吨,较2019年减少3,182.99吨,导致该部分生产废料减少约16吨。
综上,2020年尽管MBB焊带所产生的废料数量大幅增长,但受益于冲孔焊带产量减少、汇流带生产方式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生产废料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二)报废品的废料率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以下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其他业务收入分析”予以披露。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量及生产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期间 | 产量① | 生产废料数量② | 合计 (①+②) | 废料率 ②/(①+②) | 铜材及焊带 | 废锡渣 | 2018年 | 8,535.34 | 74.56 | 14.25 | 8,624.15 | 1.03% | 2019年 | 9,064.34 | 121.21 | 15.92 | 9,201.47 | 1.49% | 2020年 | 12,343.16 | 117.58 | 21.18 | 12,481.92 | 1.11% |
2018-2020年,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率分别为1.03%、1.49%及1.11%,呈波动趋势。2019年,生产废料率较2018年上升的主要原因系:①2019年公司新增冲孔焊带产量15.74吨,该类产品材料损耗率很高,当年因生产冲孔焊带新增的废料数量为31.59吨;②2019年公司开始批量生产MBB焊带,当年MBB焊带产量为1,435.38吨,较2018年增加1,276.50吨,加之MBB焊带废料率(约1%)较常规互连带废料率(约0.5%)高,导致当年互连焊带整体废料率有所上升。2020年,生产废料率较201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2020年,公司冲孔焊带产量为5.02吨,较2019年大幅下降,当年因生产冲孔焊带产生的废料为3.24吨,较2019年减少28.35吨;②公司对汇流焊带生产方式进行优化,使得因生产设备冷机启动而产生的废料数量有所下降;2020年汇流焊带(不含冲孔焊带)废料率约为1.3%,较2019年下降约1.2个百分点。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废料率的波动主要系产品产量、产品结构、生产方式优化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
二、2020年废料出售的询价情况,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对其他供应商报价与发行人的报价差异及原因和合理性,双方合作的定价公允性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其他业务收入分析”予以补充披露。
(一)2020年废料出售的询价情况
公司对外出售废料时会向至少三家公司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选择报价最高的公司进行交易。2020年,公司共三次出售废料,均通过询价确定交易对手及交易价格,具体询价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公斤
序号 | 废料种类 | 交易时间 | 报价方 | 报价 | 是否成交 | 1 | 废铜带、废焊带、锡渣 | 2020年6月 | 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 | 46.70 | 是 | 苏州合锝正金属有限公司 | 46.22 | 否 | 绍兴鼎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6.46 | 否 | 府伟林 | 46.46 | 否 | 2 | 废焊带、废铜带 | 2020年10月 | 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 | 50.42 | 是 | 苏州合锝正金属有限公司 | 49.48 | 否 | 绍兴鼎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9.68 | 否 | 府伟林 | 49.21 | 否 | 3 | 废焊带、废铜带 | 2020年12月 | 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 | 53.34 | 是 | 苏州合锝正金属有限公司 | 52.20 | 否 | 绍兴鼎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3.06 | 否 | 府伟林 | 52.89 | 否 |
(二)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对其他供应商报价与发行人的报价差异及原因和合理性,双方合作的定价公允性
根据与苏州合锝颖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合锝颖”)相关负责人的访谈,
苏州合锝颖收购废料的报价原则系在当天铜材公开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结合所购废料实际可回收利用价值情况确定,苏州合锝颖对供应商的报价原则均保持一致。 根据苏州合锝颖提供的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材料, 相近时间内,苏州合锝颖对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同类废料的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公斤
序号 | 交易时间 | 废料种类 | 与宇邦新材的交易价格 | 与供应商A的交易价格 | 差异比例 | 1 | 2020年10月 | 废焊带 | 50.42 | 49.73 | 1.39% | 2 | 2020年12月 | 废焊带 | 53.34 | 55.28 | -3.51% |
综上,苏州合锝颖对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一致,相近时间内,苏州合锝颖与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同类废料的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与苏州合锝颖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三、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发行人废料登记台账、废料销售发票、收款银行回单、废料入库单、废料出库单等资料,核查发行人废料产生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废料销售的真实性,分析发行人废料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了发行人2020年废料销售的询价材料;访谈苏州合锝颖相关负责人,了解其购买废料的报价原则,与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取得苏州合锝颖提供的向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对比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尽管2020年MBB焊带所产生的废料数量大幅增长,但受益于冲孔焊带产量减少、汇流带生产方式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整体生产废料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废料率的波动主要系产品产量、产品结构、生产方式优化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
2、苏州合锝颖对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一致,相近时间内,苏州合锝颖与发行人及其他供应商同类废料的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与苏州合锝颖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4. 关于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中软件退税金额分别为60.86万元、530.32万元和123.04万元。
(2)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中废品及其他收入为2.21万元、2.21万元和1.69万元。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嵌入软件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软件退税收入的计算依据及过程。
(2)补充披露生产过程中的金属废料处置流程,处置收益是否完整、准确核算,报告期各期相关收益具体金额、核算方式。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嵌入软件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软件退税收入的计算依据及过程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九)·1、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补充披露如下:
(2)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情况及软件退税收入计算依据及过程
1)嵌入软件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嵌入软件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外销 | 4,394.52 | 66.87 | 2,231.37 | 34.15 | 2,516.30 | 59.46 | 内销 | 2,177.14 | 33.13 | 4,302.18 | 65.85 | 1,715.72 | 40.54 | 合计 | 6,571.66 | 100.00 | 6,533.55 | 100.00 | 4,232.01 | 100.00 |
2)软件退税收入的计算依据及过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公司软件退税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产品名称 | 适用 税率 | 当期嵌入式软件销售额① | 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② | 软件产品应交增值税③=①*适用税率-② | 软件产品税负④=①*3% | 当期应退增值税⑤=③-④ | 2020年度 内销 | 控制系统 | 13% | 2,177.14 | 94.68 | 188.35 | 65.31 | 123.04 | 2019年度 内销 | 控制系统 | 13%、16% | 4,302.18 | 38.02 | 559.04 | 129.07 | 429.97 | 2018年度 内销[注] | 控制系统 | 16%、17% | 1,715.72 | 55.29 | 219.87 | 51.47 | 168.39 | 年度 | 当期收到以前年度退税额⑥ | 2020年度内销 | - | 2019年度内销 | 100.35 | 2018年度内销 | - |
注:外销嵌入式软件销售不享受软件增值税退税优惠;2018年内销嵌入式软件销售额有54.69万元申报增值税后但未申请软件退税,因此实际退税金额比应退税金额少7.18万元。
二、补充披露生产过程中的金属废料处置流程,处置收益是否完整、准确核算,报告期各期相关收益具体金额、核算方式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九·1、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补充披露如下:
(3)生产过程中的金属废料处置流程、处置收益的核算方式及收益金额
1)金属废料处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废料处置流程如下:
环节 | 内容 | 集中收集 | 公司专人集中收集金属废料 | 安排处置 | 委托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 结算方式 | 凭废品销售发票入账 |
公司报告期内产生的金属废物均已委托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公司处置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2)处置收益的核算方式及收益金额
公司金属废料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铁制品边角料,以及研发报废的铁制品材料,公司金属废料难以继续使用,价值较低。公司金属废料经专人收集后交给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公司根据发票金额入账,因此处置收益完整、核算准确。报告期内,公司金属废料及其他废料收入金额为2.21万元、2.21万元和1.69万元。由于金属废料出售金额较小,公司未专门统计金属废料具体收入,而是将所有废料打包一起出售,并将废品收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三、核查过程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1、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合理性,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向公司财务人员了解报告期内软件退税情况。
3、查询软件退税相关政策法规,查阅公司相关资质文件及软件资质证书,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退税优惠条件;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内、外销软件销售金额、软件退税计算过程,重新计算软件退税金额是否正确。
4、向公司生产人员、财务人员了解金属废料的处置流程。
5、以抽样方式检查公司废品处置收入相关会计凭证及附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退税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软件退税计算依据合理,且计算过程无误。
2、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制定完整的金属废料处置流程,金属废料处置收益完整、准确,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12.关于其他业务收入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592.45万元、734.79万元、869.14万元,主要为电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硅钢片等废料收入以及公司研发部门对外提供测试及研发服务产生的测试费、模具费等收入。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
(2)结合生产过程的主要损耗环节、生产损耗率及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废料收入与发行人原材料的领用、消耗是否匹配,发行人废料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废料收入规模较大且逐年增长的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的核查程序和核查范围,对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机、风机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占比均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最关键的驱动因素。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电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硅钢片等废料收入以及公司研发部门对外提供测试及研发服务产生的测试费、模具费等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低,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废料收入 | 830.90 | 687.85 | 521.28 | 其中:硅钢片废料收入 | 582.39 | 547.87 | 445.72 | 其他废料收入 | 248.51 | 139.98 | 75.56 | 测试费收入 | 25.43 | 46.49 | 71.17 | 模具费收入及其他 | 12.81 | 0.45 | - | 合计 | 869.14 | 734.79 | 592.45 |
二、结合生产过程的主要损耗环节、生产损耗率及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废料收入与发行人原材料的领用、消耗是否匹配,发行人废料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废料收入规模较大且逐年增长的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1、生产过程的主要损耗环节、生产损耗率及变动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漆包线、硅钢片、电子元器件、轴承、端盖、转轴、机壳和磁性材料等,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料包含硅钢片废料、漆包线废料、铝屑废料、铁屑废料等。其中硅钢片废料主要系硅钢片由外协供应商冲压形成定子铁芯和转子铁芯用于后续生产过程产生;漆包线废料主要系在绕线、嵌线工序出现不良品时产生;铝屑废料主要系在端盖、定子体金加工环节中产生;铁屑废料主要系转子、机壳金加工过程中产生。公司硅钢片废料每年结合产品图纸所做的理论测算以及行业生产经验所估算的生产损耗率通常在33%左右,其他的废料由于产品结构及不同产品生产工序差异等原因,无稳定生产损耗率。
报告期内,公司硅钢片的领用、消耗与销售的关系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硅钢片领用、消耗数量(A) | 8,527.32 | 8,029.27 | 7,184.34 | 销售废钢数量(B) | 2,775.82 | 2,623.20 | 2,330.22 | 占比(B/A) | 32.55% | 32.67% | 32.4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销售废钢数量占投入硅钢片数量的比例为32.43%、32.67%、32.55%,与公司结合产品图纸所做的理论测算以及行业生产经验所估算值差异较小。公司报告期内废料收入主要系硅钢片加工产生的废料收入,该主要原材料硅钢片的领用及消耗与废料销售具有匹配性。
2、废料收入的会计处理
(1)发行人废料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废料收入在废料交付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
(2)发行人废料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对外销售废料中的硅钢片废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为满足收入与成本匹配的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包括对外销售废料的收入与成本的匹配,需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进行计量和成本核算,不适用“零成本”的核算方式,公司在确认硅钢片废料销售收入同时以销售数量乘以上月的废钢平均市场销售单价结转相应的营业成本。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上月边角料的平均销售单价作为入库单位成本,按入库数量从当期硅钢片生产领用成本中分离出来,单独入库作为存货管理,边角料销售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综上所述,公司按上月市场废料价格为基础计算废料价值具有合理性,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保持一贯性。
其他废料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确定销售成本为零,依据公司对直接材料的分配方法,直接材料成本投入均计入对应的产成品及在产品中,公司其他废料销售确认收入时未再单独分摊成本进行结转,因此其他废料的营业成本核算为零。
(3)废料相关会计处理同行业比较情况
根据朗迪集团招股说明书披露,朗迪集团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废料收入以及模具销售收入。其废料主要包括金属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等并对外销售。因此,公司与朗迪集团同样将废料销售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的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废料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公司在报告期内建立了废料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针对废料生产和销售流程建立和完善了如《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废料回收管理办法》和《存货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废料的收集、管理、处置和收款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定期对废料处置及销售情况进行复核监督,确保废料处理的规范性。在财务核算层面,公司对废料成本核算内容、核算流程、结转和销售会计处理及具体会计分录等做了较为详细规范。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废料销售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收入规模较大且逐年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扩大生产后投入的原材料提高,令公司生产形成废料有所增加;报告期内的废钢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废料价格处于上涨趋势,公司根据存放空间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择机进行销售。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朗迪集团近期年度报告中未对废料收入进行单项披露,故公司报告期内废料销售趋势与朗迪集团无法直接进行比较,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未披露废料收入占比情况,经查询,同行业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废料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4.09%,4.27%,其废料收入规模较大且逐年增长的趋势,与公司保持一致。
……
【中介机构回复】
一、核查过程
1、通过与发行人管理层、生产业务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过程材料的主要损耗环节、生产损耗率等情况,了解公司废料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履行情况;向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废料相关的成本核算方法;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的收发存明细,对公司原材料投入产出的废料量进行比对分析;
3、获取市场上的废钢单价,与公司废料销售单价进行比较;保证废料收入与成本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4、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银行流水核查,核实是否存在未入发行人账目的废料收入情况;
5、查询公开披露材料,查找上市公司中针对废料,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一致的核算方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废料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2、发行人废料收入的会计处理正确;
3、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真实、准确、完整。
(2)补充披露废料收入外的销售内容和金额,是否已经纳入会计核算,各期的废料率、废料数量、金额以及废料回收利用或对外销售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废料销售下游客户情况,客户的废料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发行人对客户的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废料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否公允,废料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现金回款的原因,是否涉及税收补缴事项,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一)废料收入的销售内容和金额,是否已经纳入会计核算,各期的废料率、废料数量、金额以及废料回收利用或对外销售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废料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废料销售下游客户情况,客户的废料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发行人对客户的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废料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否公允,废料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之“6、其他业务收入”补充披露如下:
6、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指生产过程的残次材料销售收入。
(1)废料的销售内容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主要为生产建筑五金制品及工具耗材射钉过程中的下脚料、拉丝等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主要包括不锈钢类废料、废钉类废料、废铝类废料等。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废料销售收入分别为267.62万元、347.06万元、369.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96%、1.09%、1.01%,金额和占比较低。
(2)废料已纳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公司制定《废品管理制度》,对废料的归集和处理进行明确规定。公司生产部门至少每周一次将生产过程产生废料及时归集,送至仓库;仓管员按标识核对类别及规格,登记废料台账;仓库根据废料存放数量每月向财务部申请废料处理;废料至少每月销售一次。公司在销售时确认废料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并据此确认销售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由于废料是公司生产过程的合理损耗,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在成本核算时将废料成本作为合理损耗分摊至产品成本中,未单独核算废料成本。
综上,公司已将废料纳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结转和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废料率、废料数量、金额以及废料回收利用或对外销售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废料均对外销售,不存在回收利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废料数量、废料率及金额情况如下:
项目 | 具体类型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主要废料数量(公斤) | 不锈钢类废料 | 184,987.00 | 180,125.00 | 148,318.10 | 废钉类废料 | 455,629.00 | 440,651.50 | 618,274.00 | 废铝类废料 | 24,376.22 | 24,378.90 | 18,989.00 | 主要废料销售金额(万元) | 不锈钢类废料 | 159.48 | 164.20 | 121.06 | 废钉类废料 | 91.98 | 82.11 | 86.40 | 废铝类废料 | 18.70 | 19.72 | 15.06 | 原材料废料率 | 不锈钢类原材料 | 19.17% | 19.44% | 17.82% | 拉丝盘元类原材料 | 6.30% | 6.31% | 6.60% | 铝类原材料 | 7.10% | 8.13% | 5.81% |
注:废料率=当期销售的废料数量/当期领用的相应原材料数量
公司不锈钢类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通风口产品,生产工序较长,不锈钢类废料率接近20%,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公司废钉类废料主要产生于生产钉类产品的拉丝盘元类原材料,废料率接近7%,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公司废铝类废料产生于用来生产检查口的铝材以及用于生产燃气射钉枪的活塞及燃烧室气盖等部件的铝锭,不同产品的废料率不同,但均形成废铝类废料。因此,报告期内,随着当期生产的检查口和燃气射钉枪数量的波动,铝类原材料的废料率有所波动,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4)废料销售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销售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专门从事废品回收的公司及个人,发行人所销售的废钢、废铝等废料为常见的通用废旧物资,相关回收主体无需特定的处置资质要求,不存在处置能力限制。
(5)废料销售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主要为不锈钢、铝等材料制品,具有大宗商品属性,公司通过询价、协商定价、参照相应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折价定价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例如:2019年8月5日,公司就废钉类废料分别向南京涵洪物资有限公司、朱成喜、李申友进行询价,上述三家废料收购商分别报价2,260元/吨、2,246元/吨、2,190元/吨,公司最终选择向南京涵洪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废钉类废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二)现金回款的原因,是否涉及税收补缴事项,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回款的情况。
2017年,公司销售部分废品时现金收款253.57万元,占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为0.98%,占比较小。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现金收款中涉及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涉及税收补缴事项,公司未因上述行为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