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三期文章的十项交易要素阐述,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和思考维度。需要注意的是,交易各方在实际商定交易结构时,无论是这些交易要素还是其他交易要求,都将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需求而对交易要素有不同的侧重考虑。有些交易要素在某些类型的交易中不会重点考虑,但在另外类型的交易中不会重点考虑,但在另外类型交易中会成为重点。如前所述,内部重组时,对估值的考虑就不会放在首位,而是更加注重重组产生的税收成本及其他费用支出,对支付结构和退出机制的安排也相对不是交易安排的重点。而股权融资引入外部投资者时,估值就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投资成本及内部收益率(IRR,Internal Rate of Return)的计算,并且支付结构和退出机制的安排也会成为交易各方谈判的重点问题。所以,交易结构对交易要求的考虑是比较灵活的,需要依据不同的交易场景以及各方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交易结构无好坏之分,只有合适与否之分。无论是简单的交易结构还是复杂的交易结构,最终价值都在于促成交易实施、实现各方的交易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