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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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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7: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应以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为依据。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应基于交易和事项的经济性质判断;2、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应基于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判断;3、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三)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2、债务重组损益;

13、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14、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15、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16、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1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四)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时,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和原则,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并做出充分披露。

(五)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六)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该项目的名称、金额及原因;公司将本规定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若金额重大,则应单列其项目名称和金额,同时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该项目的名称、金额及原因,若金额不重大,可将其计入“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报。

(七)公司在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时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

(八)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九)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申请发行证券材料中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时,应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和附注说明予以充分关注,并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核实。

二、常见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形

案例情形
判定
简要分析
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存款利息收入与投入募投项目产生投资收益,只不过是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从而带来不同的收益,2)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分子扣除存款利息收入,导致与分母不匹配。
增值税退税款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2)属于国家持续的产业政策扶持,具有可持续性。
汇兑损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日元借款的年利率明显低于人民币借款,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从理论上和实际结果上都是对日元借款利息在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不能将二者剥离开来。
与取得政府补助直接相关的费用是否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该科研项目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密切关系,形成的研究成果也无法直接应用于A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应作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其他债权投资
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
失是否属于非经常性
损益?
具体分析
1)首先根据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分析企业持有这些金融资产是否属于其日常经营活动之一,如果是,还需要分析是否属于偶发性事项;2)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一般属于经常性损益。
非金融企业收取资金
占用费作为营业收入,是否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

1)资金占用费性质的收入不必然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做出具体判断;2)业务并非临时性、偶发性,可以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
企业集团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1)在进行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中,对于企业集团内的损益项目应基于单独公司进行:2)在合并报表中,A公司向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并不能因为合并范围内有子公司存在相关经营范围而被重新划分为经常性损益。
房地产企业出售项目公司股权是否构成非经常性损益?
具体分析
1)如果公司常规业务是开发完成后出售,则通过转让股权方式把一项待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开发成本一次性出售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2) 如果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实质上是已开发完成的房屋存货,并且出售开发完的房屋属于公司的常规业务,则股权处置损益应列为经常性损益:3) 应穿透该股权形式分析:
重组费用(如中介机构服务费)能否作为
非经常性损益?

并购重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券商、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是发生此类交易的必要合理支出,列为经常性损益项目更为合适。




三、常见实物案例

问题一、股份支付费用认定为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

(1)股权激励是高管薪酬的一种形式,股权激励费用本质上是高管薪酬费用的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横跨数个年度,在等待期内股权激励费用每年分摊,而且与高管服务期间是配比的,也不属于偶发性的支出,因此不能认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并且实证数据表明类似的薪酬形式在上市公司可预见的未来会越来越多的被采用,不是偶然发生的。因此股份支付相关费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属于经常性损益。

(2)对于拟上市公司(IPO)而言,股份支付的实质仍然是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但拟上市公司高管在可预见的未来的薪酬水平将会持续、显著地低于计入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之后的相应年度薪酬水平,而且这个股权激励不是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未来提供的服务,不需要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的,主要是考虑公司历史的因素同时兼顾未来的,难以分清过去和未来的影响,也难以分摊因而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这部分费用实际与当期损益是不完全配比的,这种情况在成功上市后是不可能发生的,上市后再做股权激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而且需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未来提供的服务或需要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的才能实施的。

因此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一般作为非经堂性损誉也是从实际出发的,符合非经堂性损兰的涵义。

问题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是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

更多的人倾向于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不过可能存在扣非后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出来偏小。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问题三、开办费摊销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没有规定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开办费一次进入损益的时间点:开始生产经营活动的月份。一般生产周期短的企业可以用第一个取得收入的月份;房地产开发等周期长的企业,就要以开始开发、生产的月份。

问题四、侵权产品的销售毛利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

为了帮助报表阅读者合理预期企业未来的利润情况,可以考虑将侵权产品的销售毛利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

问题五、购房延期付款计提的违约金是非经常性损益吗?

违约金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从非经常性损益的列举项目看,营业外支出一般是非经常性损益。但鉴于违约金的付出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管理层资金调度不力导致无力按时支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因此个人理解如果金额较大,还是很可能被证监会要求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除非是由于管理层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的。

问题六、如果采用新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模式,股份公司设立、重组完成后不久即通过国务院特批的方式实现上市,无需满足股份公司设立后需运行三年的限制条件的,则注入上市主体的各三级子公司在被注入股份公司之前的经营成果,不会仅仅因为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而被纳入非经常性损益。

问题七、公司收到一项长期借款项目财政贴息,直接冲减了本应记入“在建工程”的财务费用。长借和在建工程有批文。请问在年未计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要不要包含上项?

认定某一项目为非经常性损益,是以该项目在合并报表上计入损益作为前提的与在建工程相关的贴息不应直接冲减在建工程,而应当计入递延收益,到在建工程转固后开始摊销。但尽管存在该项会计处理问题,但更正后的会计处理也不会在当期影响损益。所以不属于本期的非经常性损益

问题八、废料收入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

倾向性观点是废料收入是经常性损益

问题九、请问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费用(比如改制时发生的费用),如果不符合上市费用的定义,可否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问题十、某企业,因为政府规划拆迁,收到拆迁补偿800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原居住地的住户租金、回迁安置的费用、企业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等,应该计入什么科目?能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吗?

根据费用的性质分别计入相关的科目。如管理用办公场所的租金计入管理费用。

"用于支付原居住地的住户租金、回迁安置的费用”"性质不明确,需明确其性质后,确定是计入资产价值还是计入相关损益科目。

这样处理(租赁费计入管理费用) 应是合理的。尽管租赁办公室可能是暂时的,但以后新的房屋建筑物建成后会发生折旧费,在一定程度上对目前的临时租赁费起到替代作用,因此不能仅仅因为租赁是临时的,就认为租赁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搬迁中的其他支出可作营业外支出。

问题十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何计算?

除了要考虑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影响,其他情况下,净资产中并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编制和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未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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