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 管理公司相关情况汇报
宁海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据关于公开征集宁海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的公告的工作方案,于2011年9月6日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h.gov.cn、政务服务通知公告中http://www.nh.gov.cn/art/2011/9/6/art_254_50559.html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宁海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的公告》,截止报名受理日期9月12日,办公室收到三家单位报名,分别是:宁波市蓝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蓝洋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征集公告资格要求,仅有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要求,其他二家申报单位不符合公告资质要求中“第1、清科行业排名,中国本土创业投资机构前50强;第2、具备上市公司的产业背景和投资、并购、产业相互结合的经验;第3、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第4、具备至少6个的基金管理(其中至少2个政府基金管理)的经验;第5、核心团队成员(至少5人)有十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第6、 具备15个项目以上的投资案例,至少3个IPO的经历;”等要求。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出具五个承诺要求,符合公告的要求。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材料,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达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海达投资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于天津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23层。海达投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项目投资。海达投资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2010年海达投资参与清科“2010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本土)”排名,位列50强之内。
海达投资是由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风险”)控股的上市公司——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以及天津水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星”)共同出资成立,其中青海明胶为海达投资的控股股东。作为上市公司青海明胶的下属子公司,海达投资具备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严格规范,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司的财务信息。
海达投资的主要管理团队均是来自于泰达风险,有着十年以上的风险投资从业经验,是伴随着中国风险投资产业成长起来,具备十分敏锐的产业前瞻性与市场洞察力,并对中国市场了如指掌,能很好地把握中国的经济规律。同时,管理团队中有部分人员参与了2004年泰达风险对上市公司——青海明胶的收购工作,目前仍有人员在青海明胶担任高管工作,并在此期间帮助青海明胶完成两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及产业并购扩张工作,熟悉资本市场的资产运作并且具有良好的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
海达投资自成立三年以来,积极与各地政府合作,先后分别在河北、广西、青海与政府基金合作成立河北金冀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冀达”)、广西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达”)。截止目前,海达投资共计管理基金6支,分别为河北金冀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盘古海达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盘古海达”)、天津水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星”)、天津滨海新区国瑞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长江”),管理资金规模为6.03亿元。此外,海达投资还对其他基金及青海明胶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共计1.26亿元,截止目前,海达投资共计管理资金7.29亿元。
同时,海达投资自成立以来积极寻找投资项目,对全国各地多个项目进行了初步筛选,并对其中天津、河北、山东、广西、青海等地的多个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深入调研,截至目前,除青海明胶外共计投资项目15个,其中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86”)、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10”)、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38”)已于2010年成功实现上市,而广西南宁百洋饲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天津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节能”)、青海小西牛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西牛)”已于2011年上半年向证监会递交上市材料。在兼顾投资主业的同时,海达投资还帮助青海明胶进行产业内的扩张及并购,2010年海达投资帮助青海明胶完成了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剥离以及对柳州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的并购,2011年帮助青海明胶完成了北京九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并购。
下步工作建议:
根据公开征集方案安排,建议下步工作为:
一是提请管委会审查有意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筛选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
二是对筛选出的创投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实地考察了解该机构资质、管理的几个主要基金和所投企业等情况;
三是进行基础性洽谈,管委会办公室商议确定初步合作意向方案及工作目标和《托管合作协议》,约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用和效益奖励等事项,根据洽谈结果修改确定创投公司的合作意向方案及工作目标;
四是办公室将上述商议确定的方案、工作目标、《托管合作协议》等提交管委会集体审议,确定是否将该创投机构作为本次被征集对象;
五是管委会与之签订《托管合作协议》,成立相关管理公司,管理我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附:公开征集的三个创投机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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