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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之杰[2022]第002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22]456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会决定终止对你公司发行注册程序。
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47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1年第 47次审议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产品中“智能”的具体体现及与“非智能”产品的功能差异;(2)发行人智能开关产品的智能属性是否系通过集成电路和软件实现,将无内置 MCU 产品归入智能开关产品是否与招股书对智能开关定义一致,其收入归类为智能开关产品收入是否准确;(3)客户向发行人采购无内置 MCU 智能开关但未与发行人生产的智能控制器直接集成的原因,发行人智能控制器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优势;(4)发行人产品整体毛利率较低,且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设计和生产较容易的产品,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具备先进性,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是否客观准确,业务定位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与产能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年产 8650 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与其设备购置投资金额 33078.33 万元是否匹配,募集资金预算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1)修改和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专业术语,并说明“智能开关—无内置 MCU”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相关专业术语定义,如不符合,请对该产品重新定义并规范其收入分类;
(2)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智能开关—无内置 MCU”核心技术及先进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电动工具行业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分别说明工业级、专业级、DIY 家用级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发行人产品的核心技术体现。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关于科创属性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产品提供智能、安全、精密的关键功能零部件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的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以及消费电子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铜材、PCBA 板、磁性零件、芯片、塑胶原材料、晶体管、线束类、五金件等。
公司在与百得集团、TTI 等下游电动工具整机行业龙头合作时,会签订保密协议,取得客户提供的设计要求和技术参数并进行针对性研发,研发过程中与客户保持互动,研发完成后取得客户认可,随后开始批量供应。
发行人产品主要运用行业之一是电动工具,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用领域等特点,电动工具可分为工业级、专业级和 DIY 家用级三个级别,就技术要求看,工业级要求最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专业级和 DIY 家用级电动工具。
请发行人结合研发设计能力、核心技术水平、关键零部件构成及是否为自产、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等方面进一步论证自身科创属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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