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traveler 于 2022-10-12 10:34 编辑
不管是自有还是租赁,IPO上市均要求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合法合规,不存在可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瑕疵或纠纷。
实践中,北交所IPO经营场所主要问题包括自有土地、自有房产、租赁土地或房产以及募投用地等。
有些北交所IPO案例包括两个以上问题,比如德众汽车、美之高等。
德众汽车:公司子公司铜仁德和、铜仁德佳等6家公司分别于201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与贵州德坤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意向购地书等文件,以上土地房产尚未完全取得土地、房屋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公司租赁房产11处,部分不动产存在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形。要求披露:(1)贵州德坤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协议签订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定价是否公允。(2)结合协议签订时间、6家公司在该地块修建建筑物或实际使用的时间,说明协议签订的背景及原因;结合报告期内6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其营业收入、净利润金额及占比,说明如未能取得相关土地房屋产权证可能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说明上述土地房产确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时间、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请披露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租赁面积及占比,上述房屋的所有权瑕疵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4)该等租赁的出租方与公司股东、董监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租赁价格是否公允。(5)所有租赁店面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是否存在租赁违约的风险,对可能出现的搬迁情形的应对措施,量化说明如无法持续租赁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铜仁德佳原土地所有权人贵州德坤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明,目前正在办理分户手续,该等土地已由上述6家公司实际使用并进行了开发建设,修建了相应建筑物用于其自身主营业务经营。公司取得了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说明“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分证手续及房屋产权证明正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影响权属证明办理的实质性障碍,本府及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将依法为上述公司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上述公司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是可预期的。上述地块的土地类型和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上述地块在现行行政规划内未被纳入调整规划范围,上述建筑物及构筑物符合土地规划用途,在上述土地及房产权属证明办结之前,本府及相关部门同意上述公司继续使用该等土地房产,不会要求上述公司进行搬迁或拆迁。”
美之高:公司目前存在由于历史原因通过自建取得,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亦未取得房产权利证书的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建筑面积为3,666.00㎡的厂房(以下简称“L型厂房”)及建筑面积为1,631.58㎡的附属临时建筑设施、建筑面积为5,550.00㎡的厂房(以下简称“包一厂房”)以及子公司美之顺建筑面积为758.80㎡的食堂(以下简称“食堂”)和建筑面积为399.60㎡的职工宿舍(以下简称“职工宿舍”)。其中:L型厂房及附属临时建筑设施系建于公司自有的G10307-0126号宗地上;包一厂房的大部分建于公司前身美高塑胶向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下属企业祥地实业租赁的土地上,少部分建于公司自有的G10307-0126号宗地上,根据祥地实业与美高塑胶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归美高塑胶所有,但无法办理产权证书;食堂和职工宿舍建于子公司鸿兴电镀向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辖区集体所有制企业年丰公司租赁的土地上,无法办理产权证书。L型厂房及附属临时建筑设施主要用于下料、修边等工序和存放纸箱、原材料及半成品等,包一厂房主要用于成品包装工序和存放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相关工序对整体生产经营影响较低,存放物品较易搬迁;职工宿舍和食堂主要为部分员工生活需要。公司向深圳市嘉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荣力实业有限公司等租赁的房产面积共2.09万㎡,主要用于成品包装、仓储,目前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其中向深圳市嘉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的房产面积为12,000㎡,系建于集体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公司向深圳市荣力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的房产面积为8,880㎡,系其工业园内部分已建成房产,尚待工业园整体完工及重新履行原已过期的报建手续,目前未取得产权证书。上述自有房产及租赁房屋面积占公司所有房屋建筑物面积的比例约46.03%,占比较大。自以上土地租赁或房产租赁合同签订以来,合同正常履行,未发生纠纷或争议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美之顺没有发生因以上房屋建筑物及租赁房产未办理权证而导致停产或产生纠纷的情况。上述自有建筑物存在使用期限届满后或城市更新改造时被拆除的风险,上述租赁房产存在出租方由于被相关政府部门限制出租乃至拆除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的风险。上述风险将对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并且在拆除或无法继续租赁时公司如果不能合理做好搬迁安排、执行替代方案以及寻找新的租赁场所,将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半成品的临时存放、产成品包装、仓储和部分员工的生活食宿,部分降低公司产品的出货效率。
北交所IPO自有土地相关案例包括森萱医药、贝特瑞、连城数控、齐鲁华信等。
森萱医药:公司孙公司如东药业于2016年成立,报告期内无生产经营,共计79,210.74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拟由当地政府机构收储。
贝特瑞:就矿山开采、尾库建设或厂区周边临时配套筑中实际需要使用的集体土就矿山开采、尾库建设或厂区周边临时配套筑中实际需要使用的集体土地,为完善该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手续,公司子公司已向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提交了办理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并于局恒山分提交了办理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并于2020年4月17日获得了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的受理回复。截至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的受理回复。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上述临时用地出具之日,上述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根据鸡西市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麻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遵守住房建设相关法律、规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遵守住房建设相关法律、规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遵守住房建设相关法律、规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遵守住房建设相关法律、规规章和范性文件的定,未发生过因违反住房与建设相关法律、规章和范性文件的定,未发生过因违反住房与建设相关法律、规章和范性文件的定,未发生过因违反住房与建设相关法律、规章和范性文件的定,未发生过因违反住房与建设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情形。根据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恒山分以及局麻山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不存在受到自然资规划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不存在受到自然资规划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长源矿业和鸡西贝特瑞不存在受到自然资规划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连城数控:公司二期厂房建设用地位于“营城子汉墓群”2017年公布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公司存在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挖掘地基和平整场地的情形,大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就上述事项,对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尚无明确结论。要求补充披露:(1)被大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服务中心立案调查的主要事由及具体情况、主管部门对上述事项性质的认定、公司的整改措施。公司是否存在因上述事项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可能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前述事项对公司厂房建设、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齐鲁华信:公司原淄国用【2013】D03800号地块的使用权期限已于2014年7月届满,公司自2014年7月至今一直使用该地块,未与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就该地块签署租赁协议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但公司已向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缴纳2014年7月至今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性质是作为租赁费用。目前公司已经向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对该处土地做出规划调整,变更为工业用地,此后通过正常程序签署出让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亦出具了证明,不会对公司使用该土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虽然该土地不是公司主要生产用地,但如若遭遇意外情况,未能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北交所IPO自有房产相关案例包括三友科技、安徽凤凰、盖世食品、驱动力、利通科技、朱老六、智新电子、凯德石英、凯雪冷链等。
三友科技:公司老厂区位于红线范围外的2,454.40平方米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老厂区3#厂房、4#厂房、办公楼及门卫室)至今无法取得产权证书。前述土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系因甬台温铁路建设、土地规划调整等历史原因造成。此外,公司导电棒生产车间占用了老厂区内绿化用地,不符合土地规划,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前述瑕疵房产因历史原因或未履行报建手续,亦无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上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账面净值合计329.5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17%,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12.47%;瑕疵房产的建筑面积占公司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为32.26%,瑕疵土地面积占公司总土地使用面积的比例为12.35%。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产品为永久不锈钢阴极板,主要在新厂区进行生产,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也均在新厂区办公大楼进行,上述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房产不属于公司主要办公经营场所。
安徽凤凰:公司存在面积合计约2,237.25㎡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形(约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2.37%,用途系生产辅助性用房,不是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上述房产均系公司以自建方式或收购方式取得,且全部为公司依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但因未办理规划许可或消防规范升级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可能因上述房产的权属瑕疵而面临政府部门罚款、拆除或搬迁房产的风险。
盖世食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房屋因改造扩建未及时办理或者未取得相关的规划、建设手续等原因而尚未取得产权证。截至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经营中未出现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尽管上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但不能排除上述房产因无法办理产权证而受到处罚或者被拆除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驱动力:公司及子公司三行科技分别租赁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路登塘工业园9号之三1栋101-404房、2栋101室、201室、301室、3栋101室、4栋101室、5栋101室(原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十路登塘工业区9号之三厂、三厂宿舍、四厂)(以下简称“三厂、三厂宿舍、四厂”)的两处厂房。上述厂房系村民邝锦辉承包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第五经济社土地后自行建造,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根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13日出具的证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十路登塘工业区9号之四厂”和“广从十路登塘工业区9号之三厂”五年内暂未涉及征地拆迁。上述“五年”自2017年9月13日起计算至2022年9月12日。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其官网公示的《白云区第三批重大项目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立案号2020050000023509),该地区规划用途情况为工业用地,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如果现有厂房发生意外拆迁,会在短期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潜在风险。
利通科技:公司员工食堂、外贸仓库、橡胶结构件厂房(含仓库)均为临时建筑,尚未取得产权证,面积合计4,281.20平米,占公司已建成房屋建筑总面积(约为63,012.67平方米)的比例约为6.79%。上述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的原因如下:(1)橡胶制品厂房:为丰富产品结构,公司尝试橡胶结构件试生产,受生产场地限制,在一期厂房旁临时搭建的简易建筑物。(2)外贸仓库: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加强公司内销与外销产品的精准化库存管理,受现有仓库场地限制,公司搭建了专门用于存放出口产品的简易仓库。(3)员工食堂:随着公司员工人数的增加,公司原有食堂已难以满足员工就餐需要,为解决员工就餐问题,临时搭建的简易建筑物。由于上述房产并非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上述房产建成后一直疏于办理房产证。目前公司已向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申请补办房产证事宜,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已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上述房产进行了现场勘察,补办手续正在进行中。公司员工食堂、外贸仓库、橡胶结构件厂房(含仓库)为公司非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均系在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因此建成后无法组织竣工、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验收,但公司目前已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在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能严格遵守并积极落实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对公司全部建筑物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均采取统一管理标准。安全、消防方面,上述未取得产权证的建筑物均设置有安全、消防警示标志,且消防设备保持完好。环保方面,因外贸仓库仅用于公司液压软管等的仓储,不涉及生产,故不涉及环保问题;员工餐厅主要涉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餐厅产生的生活污水首先排入公司内部化粪沉淀池进行初步净化处理,待初步净化完成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道;橡胶结构件厂房(含仓库)试产车间主要涉及废气排放,公司已按照规定安装了废气处理装置,试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空气。上述建筑物自使用以来,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保事故,未受到过相应行政处罚,该等建筑物发生安全、消防、环保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的风险较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洪亮、刘雪苹已出具承诺,“若因公司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物存在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风险,或因存在上述风险而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则因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本人将进行全额赔偿”。上述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虽存在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风险,但鉴于:1)公司已制定了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2)公司对厂区全部建筑物实行统一管理标准,在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处均设置有安全、消防警示标志,消防设备保持完好,并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3)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自使用以来,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保事故;4)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系公司非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公司目前正在补办相关手续,且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过与上述建筑物相关的行政处罚;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因此,上述风险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并挂牌造成实质性障碍。上述房产虽然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但考虑到:1)该等建筑物为公司在自有土地上的自建房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且公司在报告期内一直占有并使用上述房产;2)该等房产面积占公司总体房产面积的比例较小,若因权属瑕疵无法使用,公司现有及新建的三期房屋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需要;3)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为员工食堂、外贸仓库、橡胶结构件厂房(含仓库),主要用于员工临时就餐、临时仓储及少量产品临时试产,为非主要生产经营性用房。公司的上述房产瑕疵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的规定,上述建筑物存在被主管部门拆除的风险,且公司可能会因此面临被行政处罚的风险。2020年11月27日,公司厂区所在地主管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针对公司个别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情形,确认“截至目前,针对该公司此情形未作出移交行政处罚决定的通知,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综上所述,上述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为4,281.2平方米,占公司已建成房屋建筑总面积(约为63,012.67平方米)的比例约为6.79%,且公司已着手补办该等建筑物的房产证,如补办成功前该等建筑物被要求拆除,公司现有的房屋及正在建设的三期工程厂房能够满足公司的需要;同时,除员工食堂外,外贸仓库和橡胶结构件厂房(含仓库)均采用钢结构,便于拆除,且上述建筑物内为易搬迁的餐桌凳、餐具、成品或零星设备、设施等,搬迁成本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政府主管部门的限期拆除通知或因此而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出具承诺:“一旦收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拆除该等建筑的命令,其将无条件配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洪亮、刘雪苹出具承诺:“若因公司及子公司房地产权属或其他房地产租赁存在合规性瑕疵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司使用没有产权证明或产权性质等存在瑕疵之土地或房产等相关事项进行处罚,或认定使用无产权证明之房产为违法建筑而要求拆除或停止使用,则因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本人将进行赔偿”。
朱老六:公司材料库因未取得相关前置许可,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研发办公楼及宿舍因建设于租赁土地上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前述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合计3,368.50m2,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的4.34%。根据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和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书面确认,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不会因上述事项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五年内不会要求拆除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长春市九台区住和城乡建设局不会因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智新电子:公司尚有合计面积为790.70平方米的7处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占公司房屋建筑面积的2.72%。上述房屋使用用途为门卫值班室、收发室、厨房、生产附房等,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
凯德石英:公司目前存在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产权利证书的建筑物,建设于公司自有土地之上,主要包括食堂、库房及车库、办公室及值班室、其他辅助用房等,该部分建筑物因在建设前没有完整的报建手续、建设时缺少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上述未取得产权证的建筑物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凯雪冷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在地中牟汽车工业园中配电房、实验室(闲置未用)均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使用上述无产权证书的房屋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影响。
北交所IPO租赁土地或房产相关案例包括恒拓开源、连城数控、德瑞锂电、同辉信息、恒合股份、天润科技等。
恒拓开源:公司租赁11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办公,其中4处未取得权属证书。租赁30处房屋,用途为员工宿舍,其中10处未取得权属证书。
连城数控:公司租赁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陆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楼2-5号、后牧村(原石矿院内)、沙岗子村、西小磨子村和营城子工业园区的厂房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租赁厂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存在法律瑕疵。该等承租物业主要用于单晶炉设备配件的质量检测、仓储、分类包装和装配,该类业务对租赁场地依赖性不强。公司子公司连城凯克斯已取得坐落于锡山区锡北镇锡东大道、泾虹路南的土地使用权,预计于2020年12月在前述土地建成面积约为43,428.5平方米的厂房,用于高端装配项目使用,届时公司无锡新建厂房产能足够后,将不再继续承租上述物业。
德瑞锂电: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系通过租赁取得,面积合计12,911.47平方米,其中附属设施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1)租赁主要经营场所的原因。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营经营场所通过租赁取得的具体原因,租赁价格是否公允,出租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经营场所稳定性。请公司说明:①租赁房产是否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预估无法续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测算无法续租可能产生的搬迁费用、停工时间、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等。②租赁房产是否进行未备案,如未备案,说明原因、应对方案及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同辉信息:公司主要办公场所为租赁东欣电力的房屋,面积为2,010平方米,该建筑属于清河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房屋,已经被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罚没财产,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经海淀区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东升镇政府、清河村民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农工商公司、东欣电力分别逐步研究决定,该建筑物由东欣电力租赁给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3月出具证明:尚没有政策表明该房屋会在五年内被拆迁的计划。2021年,房屋出租方东欣电子出具补充证明:截至目前未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清河村民委员会或其他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关于该房屋将在公司租赁期内(截至2022年末)被拆迁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因租赁该房屋被拆迁需要搬迁办公场所的,由其承担因搬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租赁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半壁店村南的库房,该建筑系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履行报建手续,尚未取得房屋产权属证书,房屋存在被主管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被拆除的风险。综上所述,公司租赁的场所存在被拆除风险,虽然公司不直接涉及生产且办公场所与库房可选择范围较多,但搬迁仍需要一定时间和费用,搬迁成本主要为办公场地的装修费用,按照每平方600元测算,预计装修费用120万元,公司现行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为6年,预计对公司年均利润的影响为-20万元,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恒合股份:公司无自有建筑,生产经营使用房产均为租赁。(1)租赁实际控制人房产的合理性。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实际控制人李玉健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屋无偿提供给中环沃克斯作为其公司住所登记地使用,使用期限自2018年10月至2023年10月止。请公司补充披露:①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无偿提供房产的原因、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公司代付上述费用的情形,说明无偿占用相关房产对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②公司租赁实际控制人房产的用途、面积及占公司租赁房产面积的比例情况,租赁实际控制人房产所涉及办公人员占员工人数比重,是否存在办公场所混同、机构混同或人员混同的情况,实际控制人未将上述房产注入公司体内的原因及合理性。(2)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租赁的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羊坊店中心学区办公楼房产的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存在法律瑕疵。①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存在瑕疵房产的面积、用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无法替代的风险。前述事项对公司独立性、资产完整性的影响。②根据申报材料,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2002年7月4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录,该项目建设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中心学区建设项目为教学培训楼。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产权瑕疵产生的原因,相关土地及房屋实际用途是否与规划用途一致,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搬迁风险并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③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上述房产大部分均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剩余租赁期较短,请公司说明租赁合同续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存在租金大幅上涨等风险,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经营用地问题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天润科技: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存在较多的租赁房产,部分房产无产权证书且部分出租方为公司股东、分公司负责人。请公司说明:①租赁用房是否为合法建筑、房屋权属是否存在纠纷。②租赁房产的各出租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租赁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③房屋租赁的稳定性,是否存在不能续租的风险;如需更换租赁房产,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形说明主要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是否对公司资产完整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④结合福建分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其无租赁房屋的合理性。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有2项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书,基于公司掌握资料的限制无法作出是否属于合法建筑的判断。若上述房产出租方非实际产权人且未取得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或租赁物无权属证书而被有权机关责令拆除,则承租方将面临搬迁的潜在风险。
北交所IPO募投用地相关案例包括方大股份、凯德石英等。
方大股份:2018年11月16日,公司与河北元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区协议书》、与华夏幸福(元氏)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就公司购买土地事宜进行了约定,明确了公司用地的四至范围和预估土地出让价,公司已预付429万元的保证金。公司本次募投拟使用的建设用地为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地块。但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正式的土地出让合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及时取得项目用地导致募投项目延期建设的风险。3、发出但尚未领用商品进行对账的书面证据保存不完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发出但客户尚未领用的商品的情况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内部保存的对账书面证据不完整。针对此类存货,公司派对口销售人员长期驻场,积极跟进异地库存进出库及结余情况,了解异地库存存放状态及客户验收进展;但报告期,公司未核查业务人员保留异地库期末数据与客户对账的记录。公司进行了规范及整改工作,针对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期末发出但尚未领用商品,进行了补充对账确认期末结存情况,而且中介机构对期末发出但尚未领用商品的金额进行了函证核查,函证核查的比例分别为36.69%、60.87%、78.82%、76.89%;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内各部门经办人员的责任。报告期后,针对发出但尚未领用的商品各期末的数量,公司定期与客户进行书面核对确认。公司最近一次与客户就异地库存的书面对账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截至该时点,公司取得对账单确认的异地库存占异地库存总金额的91.24%,占比较高。
凯德石英: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芯科技具体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凯芯科技于2020年6月2日签署《入区协议》,约定的达产产值(营业收入)、达产纳税额标准条款为:凯芯科技承诺项目于投产之日起三年内达产,达产产值不低于5亿元,达产纳税额不低于0.4亿元。2020年12月1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与凯芯科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达产出让”合同》,约定凯芯科技按《入区协议》规定条款达产后,将以“先租后让、达产出让”的方式取得相关建设用地使用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说明,若协议约定到期时公司未能满足达产产值条件和达产纳税额标准,可宽限2年,宽限期到期后若仍未满足达产要求,在满足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且凯芯科技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凯芯科技可以优先取得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协议、合同、说明及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投项目拟于2023年初投产,并应最迟于2027年底完成约定的达产产值及达产纳税额标准。经测算,若满足相关达产要求,公司需在2020年至2027年实现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17.31%(因凯芯科技尚未投产,以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测算基数)以上,公司2017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88%。若届时凯芯科技未达产且未能满足经开区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要求,则募投项目开展场地存在无法续租或取得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