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6、关于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显示:
2019年度,发行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的40.41%,1,035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发行人说明1,035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否存在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为发行人代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模拟测算补缴2019年住房公积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1,035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否存在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为发行人代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一)发行人2019年度1,035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否就该事项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合计为1,035人,剔除退休返聘员工2人、当月入职未缴纳的员工6人、港台及外籍员工7人、前任职单位未及时停保的员工1人,剩余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1,019位员工主要为产线工人,因就业流动性较大、对住房公积金需求较小、多数希望增加到手工资导致缺乏住房公积金缴纳意愿。发行人已经取得目前在职的243名员工认可公积金实际缴纳情况的文件;上述目前在职或已离职的未缴纳公积金的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
(二)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为发行人代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为发行人代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二、模拟测算补缴2019年住房公积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模拟测算,如需补缴2019年住房公积金,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 | 180.16 | 2019年度经审定利润总额 | 6,978.33 | 2019年度经审定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31.27 | 占2019年度经审定利润总额的比例 | 2.58% | 占2019年度经审定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3.58%
|
注: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以2019年度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应发工资为基数,按照5%缴纳比例进行测算
经模拟测算,公司需补缴的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金额为180.1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8%、3.58%,上述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昌明已作出承诺: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其在上市前未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被有关人员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索,本人将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亦不会因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偿。
综上所述,经模拟测算,若需补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不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全额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因此产生的支出及费用。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2、取得发行人员工名册、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实缴人数和员工人数的差异说明等资料,并核查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3、查阅并获取发行人相关员工出具的关于认可公积金实际缴纳情况、不存在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以及不存在代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确认;4、取得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查阅信用广东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5、通过公开查询,核查报告期内员工是否就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与发行人存在纠纷;
6、查阅关联方提供的调查表、关联交易明细表、核查公司和关联方的资金流水,访谈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发行人员工;
7、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处置措施的承诺函;
8、获取发行人2019年度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的名单,了解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缴纳比例等信息,模拟测算发行人2019年度未缴纳的公积金金额以及对发行人2019年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19年度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较多,除部分无需缴纳或因客观原因无法为其缴纳的员工外,未缴纳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考虑到部分基层员工因就业流动性较大、对住房公积金需求较小、多数希望增加到手工资导致缺乏住房公积金缴纳意愿而未予缴纳;
2、报告期内,上述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与发行人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为发行人代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4、发行人2019年度未缴纳公积金的金额总体较小,占发行人2019年度经审定利润总额、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如需补缴相关住房公积金,不会对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针对此问题的处置措施的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