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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财务核查之收入及内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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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2 12: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未注销] 于 2024-9-12 12:36 编辑

注册制全面实施以后,各个板块均实行了多套市值及财务标准。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虽然收入、净利润、研发费用等财务指标依旧重要,但在法规层面上并不构成绝对的限制。因此,在审核趋势从严的情况下,拟上市公司在关注财务数据的“数量”基础上,应进一步关注财务数据的“质量”。其中,收入作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一直以来都属于审核的重点。

01 收入基本介绍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是指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等实现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体现的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影响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在IPO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变化情况。

收入的确认,主要是依据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依据,替代了“以风险报酬转移”方式。“以风险报酬转移”属于利润表观,侧重于收入在利润表中的实现。“控制权转移”属于资产负债表观,强调定性分析,即商品(或服务)在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时产生收入。在“控制权转移”收入确认模型下,一个合同可能需要拆分成多个单项履约义务,在单项履约义务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分别确认收入。实操过程中,通常会采用“五步法”对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分别为: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3、确定交易价格;

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5、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其中,第一步、第二步以及第五步主要与收入的确认相关,第三步及第四步主要与收入的计量相关。

02 核查要求

根据《首发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实现的收入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当期净利润水平。因此,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至关重要。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保荐机构应关注发行人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以及实际会计核算中该行业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判断收入确认具体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发行人的业务是否匹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同时,应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会计期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

03 收入内控问题分析

收入内部控制主要是指销售业务的管理,包括销售策略、客户信用管理以及销售过程管理等等。其中,销售策略主要包括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经销模式、代销模式以及广告宣传等,对应账务处理涉及到销售费用确认、经销或代销收入确认、收入冲减等等。客户信用管理主要是指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关注客户资信变动情况,并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给与信用账期,主要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账龄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销售过程管理则贯穿整个销售业务执行流程,涉及到单据的流转以及实物的流转,为收入确认提供支持性基础依据。因此,在IPO过程中,收入相关的问题大多会涉及到销售过程管理。

在相关制度完善且严格执行情况下,销售各个环节的账务处理应与审批流、实物流保持一致,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发货单、货运单、验收单以及仓库台账等资料相互之间能够保持逻辑上的合理性。但是对于很多公司来说,在内控制度规范之前,销售过程管理上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问题。实务中,常见的问题如下:

1、对于一些长期合作客户或者重要的大客户,未签署正式合同,销售情况以客户订单或者电子邮件为准,导致部分销售条款不明确;

2、货物出库后,未及时出具出库单或出库单遗失;

3、发货后,未及时出具货运单,货运单保管混乱。其次,客户收到货物后,未及时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4、在合同中约定了验收条件的,未及时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验收单;

5、出库单、货运单、签收单、验收单以及对账单等单据中信息不一致,且与仓储台账不一致,以及各项单据出具日期出现逻辑上矛盾。

除此之外,销售过程管理的问题可能还会涉及到审批流程执行不严,单据流转滞后,实物流转台账登记混乱等问题。总体上,反应出公司收入内控制度管理不完善以及执行不严,导致收入确认缺乏必要的支持性依据。如果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依据存在重大的缺陷,且对应的收入占比较高,可能会进一步引起审核机构对于收入真实性的质疑。

结  语

收入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导致问题的因素很多,即有主观层面的原因,也存在一些外部客观事实。因此,对于一家计划上市的公司,不要求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做到完美无缺。但是,发行人应结合管理习惯、业务特点以及行业特性,不停完善收入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以降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程度,提高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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