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资金占用专题研究 一、前言: 资金占用属于IPO中资金管理的一个科目,资金管理分为以下几个科目: 一、资金拆借 二、资金占用 三、向董、监、高提供借款 四、使用个人账户 五、现金结算 资金管理说明:创业板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作为发行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没有单列为发行条件。资金管理属于公司内部控制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资金对于公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实践当中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首发管理办法》将其单列出来予以规定。该规定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意思: 一是发行人应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实践当中一般不应出现现金收款、使用个人账户等不规范的情形; 二是发行人资金不被关联方占用,尤其是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必须予以规范,并应发生在报告期之外或报告期初期,且最好不要在股份公司阶段发生。 备注:相关法规是《首发管理办法》,只不过新的《首发管理办法》把独立性法定要求删除,改为招股书披露应达到的要求,其实质为对独立性要求的提高。
二、资金占用定义: 资金占用与资金拆借概念相近,虽然资金占用与资金拆借的本质相同,但是资金占用在实务当中更多指的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因此为了表述方便,将资金拆借界定为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以及公司向关联方的资金借贷行为;资金占用界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公司关联方向公司借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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