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改选,董事会发布延期的提示性公告(包括监事会);
二、董事会、监事会发布换届选举的公告,程序如下:
1.推荐人自本换届选举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收董事候选人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物色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形成决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布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中明确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说明已根据本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及提示上述公示反馈意见渠道,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公告。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其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本所网站(www.szse.cn)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交易所在公示后五个交易日内,结合公示反馈意见,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可如期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应当对上市公司披露或公示的所有与其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披露或公示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告知上市公司予以纠正。
6.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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