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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报事项流程,你都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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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19: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入七月,A股也已正式进入“半年报时间”。据统计,截至2023年7月5日晚,约有10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半年报预告。还未披露半年报相关事项的董办小伙伴们一定还在兢兢业业奋战中。

为了大家半年度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整理了这篇资料,供大家查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半年报相关法规都有哪些:

一、半年报相关法规汇总

法律层面

序号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2018-10-2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019-12-28

证监会层面

序号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证监会令第182号
2021-03-18
2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1〕16号
2021-06-28
3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
证监会公告〔2021〕34号
2021-10-30
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10〕2号
2010-01-11
5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0〕20号
2020-03-20
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14〕54号
2014-12-25
7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0〕20号
2020-03-20
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2号
2022-01-05
9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1号
2022-01-05
1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08〕43号
2008-10-31
1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正)
财政部令第76号
2014-07-23
12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1号——政府补助
证监办发〔2012〕22号
2012-03-13
13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3号——审计项目复核
证监办发〔2012〕22号
2012-03-13
14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

2013-01-18
15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2018-11-16
16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

2019-12-24
17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
2019-04-30
18
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计部函〔2018〕453号
2018-12-28

交易所层面

上交所
序号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上证发〔2022〕1号
2022-01-07
2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0〕101号
2020-12-31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号
2022-01-07
4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14号
2022-01-07
5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
上证函〔2022〕3号
2022-01-07
6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证发〔2022〕3号
2022-01-07
7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
上证发〔2022〕14号
2022-01-07
8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上证发〔2022〕4号
2022-01-07
9
关于上市公司预约2022年半年报披露日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6-20
10
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预约2022年半年报披露日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6-20
11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

2022-06-28
12
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

2022-06-30
深交所
序号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深证上〔2022〕12号
2022-01-07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深证上〔2020〕1292号
2020-12-31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3号
2022-01-07
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号
2022-01-07
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深证上〔2022〕26号
2022-01-07
6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深证上〔2022〕28号
2022-01-07
7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深证上〔2022〕15号
2022-01-07
8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深证上〔2022〕16号
2022-01-07
9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预约的通知

2022-06-21
10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预约通知

2022-06-21
北交所
序号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1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证公告〔2021〕13号
2021-10-30
2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北证公告〔2021〕45号
2021-11-02
3
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
北证办发〔2022〕19号
2022-06-27
4
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模板
北证办发〔2022〕19号
2022-06-27
5
北交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第4号——上市公司关于公司定期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格式模板
北证办发〔2021〕10号
2021-11-12
6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证办发〔2022〕19号
2022-06-27

二、半年报事项流程

序号
任务名称
时间要求
1
阅读交易所半年报通知
6月底
2
预约半年报披露时间
根据交易所发布的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预约
3
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4
判断是否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沪、深主板有披露标准;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不强制要求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7月初
5
根据最新半年报格式进行分工,并分发给对应部门
--
6
业绩预告(如适用)
沪深主板: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
7
业绩预告的修正/补充公告(如适用)
深主板:补充公告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
8
半年报初稿确定(不含财务部分)
--
9
半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
10
发出董事会、监事会预通知,提前向董监高确认出席情况
--
11
董事会文件初稿
--
12
变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如适用)
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北交所:特殊原因需变更披露预约时间的,证券公司应协助上市公司在原预约披露日5个交易日前通过报送端进行修改;在5个交易日内需要变更预约披露时间的,上市公司还应发布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
13
半年报内容定稿并完成填制
--
14
业绩快报(如适用)
--
15
董事会文件定稿
--
16
发出董事会、监事会通知及会议文件
--
17
召开董事会会议
8月30日前
18
召开监事会会议
8月30日前
19
检查所有公告、报备文件,并上传至业务专区
(北交所:将编制完成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备查文件送达证券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
(北交所: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在15:00将相关文件送达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当日20:00前将相关文件上传。)
20
披露半年报
最迟8月31日
21
向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
(北交所: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

三、披露的过程、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编制过程:

1. 数据收集:董秘需要与各部门沟通,收集半年度财务数据、经营数据和其他重要信息。

2. 数据整理:董秘需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报表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董秘需要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4. 报告编写:董秘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编写半年度经营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和解读。

5. 审核和审计:董秘需要将编制好的报表和报告提交给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6. 报告修订:根据审核和审计结果,董秘需要对报表和报告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披露过程:

1. 内部沟通:董秘需要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确保报表和报告的内容准确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2. 董事会审议:董秘需要将报表和报告提交给董事会进行审议,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3. 信息披露:董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报表和报告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

4. 投资者沟通:董秘需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解答投资者对报表和报告的疑问和提出的问题。

三、规定和注意事项:

1. 法律法规:董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法、公司法等,确保半年报的编制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信息披露要求:董秘需要遵守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披露时间、披露方式和披露内容等。

3. 报表准确性:董秘需要确保报表的数据准确、完整和可比,避免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4. 报告内容:董秘需要编写真实、客观、全面的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准确解读和分析,避免夸大宣传或掩盖问题。

5. 投资者关系管理:董秘需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和提出的问题,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是董秘工作的重要内容,编制和披露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的规定和注意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投资者的利益。董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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